西安婚姻调查:离婚要赔偿多少钱
2023-09-01 点击次数: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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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赔偿多少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想要离婚都是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就可以起诉离婚。那么离婚要赔偿多少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西安婚外情取证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要赔偿多少钱 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赔偿的具体数额,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 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民法典》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女方出轨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进行一个具体的规定,而是会通过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因素如下: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七)其他情况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结束,那么,由此会产生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所以,在具体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还应考虑到其他情况,比如,夫妻用于家庭劳动和子女抚养、教育上的时间和费用等因素。 三、离婚要赔偿青春损失费吗 这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老考虑: 第一、法律上是否有依据。《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这一规定确立了对精神损害可以适用财产赔偿的责任形式,而且就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作了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就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专门作出了司法解释。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一)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构成侵害的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所谓的青春费不属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是否合理的问题。在因恋爱婚姻纠纷而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或者分手费的案件中,双方的恋爱、结婚以及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女方能举证同居关系的发生出于被迫,法律才可予以保护。另外,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青春的“损失”是由于时间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对方造成的,因此,要求对方赔偿也是不合理的。 第三,当然,如果对方自愿给予经济补偿,无论其是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或者其它名义,都是可以的,法律并不禁止。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要赔偿多少钱的相关知识,即使当事人可以进行一定的追究费用的赔偿,但是如果其中的一方缺少资金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进行维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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